关于做好2027年度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告家长书

日期:2026-09-24 11:128 来源: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

家长您好!

根据市政府参保扩面要求,在校学生原则上必须在学校参保,凡学籍地为邗江区的学生都可在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!依据《关于做好 2027年度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》(扬医保〔2026〕36 号)文件要求,申报工作未开展前需将学生参保人数名单统计,便于后续参保登记,请各位家长配合!

1.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(不受户籍限制;如在外地已经参保并且在待遇期内,不得重复享受待遇;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,因重复缴费的不予退费!)

2.缴费金额300元/人(含长期护理险10元/人),保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;

3.在校学生必须由学校(托幼机构)统一办理参保登记!确因其他原因不在学校参保的学生,请家长填写承诺书,交给班主任老师存档。

4.学生如是政府补贴的困难人员(一般为困境儿童)请在户籍救助地参保,享受政府代缴医保政策。

 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

2026年9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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